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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禁电动车(深圳4个区多路段禁行电单车)

友优资源网 2021-12-26 21:23:52 768人围观 ,发现0个评论 大道深圳南路

深圳禁止电动车(深圳四区多路段禁止摩托车)

骑电动车的人要注意!11月4日,深圳公安交警局发布《关于龙岗、龙华、坪山区、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规定的通告》。根据有关规定,现就龙岗、龙华、坪山、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作如下规定:

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,每天0时至24时,将对下列道路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交通管理措施:

(一)禁止通行的高速公路和快速路的范围

1.高速公路:S3广深姜妍高速、G4广深高速、G15吉河高速、S33南光高速、S31龙达高速、G94梅观高速、S29清平高速、G4E排盐高速、S28水关高速、G4E博深高速、S30申会沿海高速、G15深山高速、G25沈畅高速。

2.快速路:延龙大道、丹平高速、北环大道、南平高速、福龙路、机场南路、滨河大道、滨海大道、星海大道。

(2)龙岗区限制通行道路

惠公路、沙河路、新龙路、同心路、环城南路、环城东路、同里路、同庆路、乐源路、龙湖路、吉祥路、龙翔大道、圣龙路、龙源路、龙河路、碧心路、新生路、植物园路、龙岗路、彭达路、丹沙路、龙平路(含龙平东路、东路)龙飞大道、彩凤路、春情路、如意路(含如意中路、如意南路)、杨妃路、清汇 黄阁路(含黄阁中路、黄阁南路)、艾南路、清风路、高科路、宝龙路、南通路、金龙路(龙岗段)、五河路、崇智路。 坂本大道(五河大道与杭嘉大道交叉口)、环城北路、新恒平路(龙岗段)、凤凰大道、平湖大道、福安大道、平吉大道、沈东公路(东莞盐田加油站至田亮路建材市场)、丹平公路、坪地湖田路、平龙路、平安大道、宝月路、季华路、环城路、三联路。月儿街、布吉路、莲花路、廉布北路、缙云路、中兴路、铁东路、新乐路、铁西路、百花一街、百花二街、金龙路、湖南路、中原路、郑绩路、正清路、广昌路、布沙路、苗木路、湖西路、中翠路、白鸽路。

(3)龙华区限制通行道路

深圳北站周边道路(含刘闲大道致远中路至汤敏路、汤敏路至裕隆路致远中路、汤敏路、致远中路裕隆路至刘闲路路段)、白石龙路、观光路、智敏大道、王敏路、包敏路、工业路、龙华公园路(工业路至人民路)、龙华大道、民康路、民丰路、民乐路。华荣路、华兴路、樊华路、华宁路、华盛路、朗荣路、郎华路、郎静路、东环一路、东环二路、龙华人民路、中环路、龙腾路、三联路、龙华和平路、新区大道、清湖路、龙观大道、龙盛路、观澜大道、人民路、关平路

(4)坪山区无道路

1.路段(由南向北排列):坪山大道(沙坑二路-塘坑路段)、丹紫西路(神山路-站前路段)、绿紫大道、神山路(坪山路段,不含辅道非机动车道)。

2.立交及跨线桥上跨(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):丹紫大道-绿紫大道立交。

平山区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范围

(5)大鹏新区无道路

平溪路(奎新南路-叠福立交段)、神魁路(北子角-西平南路段)、奎八路。

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范围

除高速、高速公路外,民生服务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驾措施限制,具体行业范围包括:

(一)医疗保健;

(二)邮政、快递、报纸投递;

(三)电力、供水、燃气、电信、通信等公共设施的抢修;

(4)卫生和清洁;

(五)瓶装燃气、瓶装饮用水、鲜奶的外卖配送运输;

(六)农贸(农资审批)市场商户销售、经销商品。

交警提醒,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,在避免被处罚的同时,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出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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